
索引号: | 431100052/2018-0841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AG真人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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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职责职能
1、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进行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
2、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3、负责全部国土资源行政执行工作,并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开发政策。
4、制订地籍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土地储备工作。
5、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
6负责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承担规划区内外的农用地转用,征(使)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7、负责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
8、承担市政府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内设2室11科及6个直属国土所,下设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执法监察支队、土地储备中心3个二级单位,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监察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法规科、地籍科、耕保科、用地科、土地利用科、测绘科、地质环境科、矿产储量科、矿产开发科。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3942.63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收入1201.63万元,非税可支配收入531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18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万元。较上年减少715.94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3942.63万元。
1、基本支出1201.63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990.33万元;(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1.3万元。(3)项目支出30万元。①土地基准地价更新5万元。②地质灾害防治及气象预警10万元。③矿产资源整治15万元。
2、土地出让金1810万元。用于土地出让、土地储备、数字永州、卫片执法等工作。
3、上级补助400万元。
4、非税收入安排的531万元。
5、2018年单位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3942.6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1201.6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274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出让、土地储备、数字永州、卫片执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市县土地相关业务建设资金、矿产资源督查专项补助资金、专项业务和规费征管工作补助经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等。
五、本部门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5万元。比2017年增加30.1万元,上升26.54%,主要是增加了派驻纪检组公用经费及办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预算为65万元。其中①公务接待费为39万元;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③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了89万元,下降57.79%,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7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8.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31.6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单位负责人:蒋良铁 财务负责人:唐纯
制表人:王冰清 联系电话:8373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