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3-0820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AG真人平台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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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一、申请主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1.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3.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
二、适用
尚未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人可以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2.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调解书、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生效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3.地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注意事项: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在其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事项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五、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领证。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需按程序公告的,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在登记审核中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补全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七、线下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的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62);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的永州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85);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的永州市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6367845)。
八、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746-832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