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3-0818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AG真人平台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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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一、申请主体
不动产权利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遗赠人。
二、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继承、受遗赠导致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2.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无继承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遗嘱公证书、遗赠公证书的,见后附注意事项);
3.依法需要交纳税费的,提供完税证明(例如:非法定继承人按遗嘱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申请登记等情形);
4.其他必要材料,包括:
(1)房产证、土地证的需提供宗地图或不动产单元号;
(2)划拨土地转让等涉及行政审批的,需提供通过划拨土地转让行政审批的资料;
(3)按规定需缴纳相关费用的票据等。
*注意事项:
1.无继承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签署继承及放弃继承声明等资料,并按程序进行继承或受遗赠事项公告,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计算入业务办理时间;
2.遗嘱公证书、遗赠公证书的,按程序进行继承或受遗赠事项公告,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计算入业务办理时间。
3.法定份额必须继承但放弃继承并转移赠与的,需先按遗产继承流程办理转移登记,不能一并办理转移登记。
五、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缴费(住宅80元/证(套),非住宅550元/证(套),免收登记费详见收费标准公示)、领证。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需按程序进行继承或受遗赠事项公告的,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在登记审核中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补全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七、线下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的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62);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的永州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85);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的永州市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6367845)。
八、线上办理网址
https://portal.hunanbdc.cn/home(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
九、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746-832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