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3-0823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AG真人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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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改房等土地分割)
一、申请主体
已办理房改房房屋所有权证的权利人及原单位、企业、公司。
二、适用情形
单位职工已办理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的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证;
3.原单位、企业、公司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同意办理土地分割转移的函件、委托书等;
4.其他必要材料,包括:提供宗地图或不动产单元号等。
*注意事项: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等资料需盖有单位印章。
五、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缴费(住宅80元/证(套),非住宅550元/证(套),免收登记费详见收费标准公示)、领证。
七、线下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的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62);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的永州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85);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的永州市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6367845)。
八、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746-832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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