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3-0823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AG真人平台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一、申请主体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因共有人的姓名、名称发生变化的,可以由发生变更的权利人申请,可以由共有人一人或多人申请。
二、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2.变更证明材料,包括:权利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户籍变更材料;权利人为企业的,提供工商变更登记材料、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国有性质或集体性质的不动产,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
3.其必要材料,包括:房产证、土地证的需提供宗地图或不动产单元号等。
五、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领证。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需按程序公告的,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在登记审核中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补全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七、线下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的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62);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的永州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85);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的永州市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6367845)。
八、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746-832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