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3-0820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AG真人电子游戏平台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一、申请主体
居住权注销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居住权人申请。当事人双方解除居住权合同等注销居住权的,应由不动产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共同申请;居住权期限届满、不动产灭失或者被征收、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居住权消灭的,可由不动产所有权人或者居住权人单方申请;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的,可由居住权人单方申请;居住权人死亡的,可由不动产所有权人单方申请。
二、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居住权,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申请居住权注销登记:(一)居住权人死亡;(二)约定的居住权期间届满的;(三)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的;(四)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居住权消灭的;(五)居住权合同解除的;(六)因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灭失或者被征收等导致居住权消灭的;(七)居住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
2.居住权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3.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材料;
4.不动产灭失,提交不动产灭失有关凭证材料;
5.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
五、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需按程序公告的,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在登记审核中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补全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七、线下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的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62);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的永州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85);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的永州市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6367845)。
八、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746-832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