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3-0823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AG真人平台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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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一、申请主体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
二、适用情形
已进行首次登记的房改房、自建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等,从单位转移给单位职工。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2.不动产转让合同或协议;
5.其他必要材料,包括:
(1)购买房改房收取资料:房改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另含:房改房分栋分户清册或明细、房改房价格核定表等);
(2)参加单位经济适用房需收取资料:房改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经济适用房批复文件(另含:自建经济适用房审查表、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分栋分户统计清册或明细等);
(3)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收取资料:房改主管部门批准建造集资建房批复文件(另含:集资建房审查表、分栋分户统计清册或明细等);
(4)房产证、土地证的需提供宗地图或不动产单元号;
(5)按规定需缴纳相关费用的票据等。
五、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缴费(住宅80元/证(套),非住宅550元/证(套),免收登记费详见收费标准公示)、领证。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需按程序公告的,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在登记审核中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补全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七、线下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的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62);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的永州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85);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的永州市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6367845)。
八、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746-832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