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3-0822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AG真人电子游戏平台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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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主体
抵押权变更登记,应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因抵押人或者抵押权人姓名、名称发生变化的,可单方申请;不动产坐落发生变化的,可由抵押人单方申请。不动产发生转移导致抵押人发生变化的,可由抵押人或者抵押权人单方申请。
二、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不动产坐落发生变化的;
3.担保范围发生变化的;
4.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的;
5.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发生变化的;
6.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化的;
7.最高债权额发生变化的;
8.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化的;
9.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的;
10.不动产发生转移导致抵押人发生变化的;
11.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发生变化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人单方申请的除外);
2.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3.担保范围、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
4.最高额抵押权变为一般抵押权的,提交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确定的材料;
5.因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6.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的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期限一年未进行开发的土地,需要认定是否纳入闲置土地处置范围,是否能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五、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领证。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需按程序公告的,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在登记审核中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补全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七、线下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的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62);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的永州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85);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的永州市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6367845)。
八、线上办理网址
https://portal.hunanbdc.cn/home(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
九、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746-832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