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4-1080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AG真人电子游戏平台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一、申请主体
嘱托解封的主体应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监察、公安、税务等国家有权机关。
二、适用情形
查封期间,查封机关解除查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其嘱托文件办理注销查封登记;不动产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查封机关未嘱托解除查封、解除预查封或续封的,查封登记失效。查封的不动产被依法全部处理的,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失效。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四、申请材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监察、公安、税务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件。委托其他有权机关送达的,提交委托函;
2.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或者解除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国家安全、监察、公安、税务等国家有权机关解除查封的,提交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
4.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函。
五、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
六、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七、线下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的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62);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的永州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85);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的永州市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6367845)。
八、线上办理方式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内部查控系统直接线上办理。
九、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746-832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