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4-1081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AG真人平台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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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主体
土地经营权注销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土地经营权期限届满的、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土地经营权消灭的,可由发包方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申请注销。土地被依法征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可由承包方申请。
二、适用
已经登记的土地经营权,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土地经营权期限届满的;
2.土地被依法征收或者转为建设用地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土地经营权消灭的;
4.依法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者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
5.土地经营权人放弃土地经营权的;
6.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2.土地被依法征收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书;土地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提交土地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材料;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土地经营权消灭的,提交相应材料;
4.依法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者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提交能够证实合同依法解除或者依法终止的材料;
5.土地经营权人放弃土地经营权的,提交土地经营权人放弃土地经营权的书面材料。土地经营权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查封登记的,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或者查封机关同意放弃的书面材料;
6.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需按程序公告的,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在登记审核中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补全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七、线下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的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62);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的永州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85);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的永州市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6367845)。
八、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746-832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