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3-0850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AG真人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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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道县人民政府将山林权属调处职能划至自然资源部门。该县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山林纠纷调处的新机制、新办法,引导群众从信访闹事走司法调解之路。目前已有效化解山林纠纷矛盾37件,切实维护了全县农村社会大局稳定,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走在湖南省前列。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增强法律意识。加大农村森林普法力度,积极向群众宣传山林争议处理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组织对乡、村干部的培训,学习《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湖南省林木、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政策,努力提高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培养一批“知识+业务型”的调处骨干,促进调处工作的规范化,提高依法调处能力。经常举办山林调纠讲座,请法院、司法局专家深入基层宣讲经验,提升调处县局调处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业务素质。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确权有法必依。对县政府的生效处理决定和法院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拒不执行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组织人员埋桩定界,予以强制执行;对无故阻碍执行的给予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生效处理决定或判决得以全面履行。
三是注重调处措施,确保息诉罢访。今年该县一直在采取各种措施,期望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山林权属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调解有利于息诉罢访和林业生产发展,有利于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针对我县日益增加的山林纠纷,要求乡镇充分利用“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这一机构,积极采取“三调联动”的调处机制对山林权属纠纷进行反复调解,尽可能做到“村内矛盾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
四是依法立案确权,严惩非法上访。若当事人拒绝调解或经乡、村干部调解无果,应向县政府申请确权,县政府及时受理。引导当事人申请调处,可避免引发群体械斗和上访事件。对于极少数信访不信法,蓄意挑起争端,冲击国家机关、辱侮、伤害工作人员的首要分子,公安机关从严从重打击,决不姑息养奸,杜绝出现“大闹快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恶性循环。
五是强化督办机制,健全奖惩制度。强化督办机制,要求乡、镇加大对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督查力度。每季度末对山林调处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总结经验,面上推广;对调处不力的,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对重大山林权属纠纷,要挂牌督办,并限期解决。健全奖惩制度,将调处工作好坏与责任人晋职晋级、奖惩等紧密挂钩。对工作得力,给予奖励,在晋职晋级时给予优先考虑;对纠纷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酿成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并对责任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来源:道县自然资源局 卢世锋 周庆胜
编辑:吴修国
二审:田军发 三审:胡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