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3-0834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AG真人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一、申请主体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
二、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变更登记: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承包农户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
3.不动产坐落、名称、面积、界址等状况发生变化的,以及林地用途部分发生变化的;
4.承包期限发生变化的;
5.承包期限届满,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
6.森林类别、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
7.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8.在已登记的无林地上更新造林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2.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3.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4.不动产的坐落、名称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坐落、名称变更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5.林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林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更的材料,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6.林地用途部分发生变化的,提交导致林地用途发生变化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7.承包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调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8.承包期限届满后继续承包的,提交发包方与承包方重新签订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9.森林类别发生变化的,提交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变化的文件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10.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11.在已登记的无林地上更新造林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供能够证实更新造林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流程:受理(初审)—核定登簿—领证。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需按程序公告的,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在登记审核中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补全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七、线下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的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62);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的永州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8327885);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的永州市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0746-6367845)。
八、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746-8323681